山东2021年风、光管理征求意见:存量竞价、平价年底前并网 分布式由电网保障并网

2021-06-15 20:15

6月4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对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山东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有关事项进行了通知。要求全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受)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0%以上,以后逐年提高,确保完成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

在并网机制方面,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2018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列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清单但仍未并网的在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2020年的平价风电、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和竞价转平价等项目,纳入我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的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火电调峰、新型储能等灵活性调节能力。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的风电、光伏发电场站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按照标准先行投资建设,后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处理。

同时,严格保障性并网项目建成投产时限。加快推动纳入山东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存量项目的开发建设,明确建成投产时限。2019和2020年国家公布的竞价、平价光伏发电项目,须在2021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其余项目须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按期建成并网的项目,将移出保障性并网项目名单,后续可按市场化并网项目重新申报。

此外,落实消纳责任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新上光伏发电鼓励和支持农光、渔光等融合发展;风电项目重点考虑在盐碱滩涂地范围内规划建设风光储一体化项目。

并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方面积极有序推进、建设。2021年全国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度电补贴额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2021年相关政策执行。户用光伏项目管理和申报程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51号)有关要求执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在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自行组织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接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设施,提升就地消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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